一、恋爱期间赠与的房产是否应该返还
恋爱期间所赠予房产是否应予归还
在恋人间进行房屋赠送行为,若该房产尚未完成产权变更手续,那么赠与人有权请求受赠方予以退还。这一法律实践依据的是《民法典》中的明确条款,即在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至受赠方之前,赠与人有权撤销该项赠与。
然而,经过公证的赠与协议或是基于某些公益事业或道德义务,如救灾、扶贫、助残等形成的赠与契约,并不适用于上述条款的约束。按照法律规定,当受赠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况时,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:
(1)严重侵犯赠与人或其近亲的合法权益;
(2)对赠与人负有抚养义务却未能履行;
(3)未能履行赠与协议中约定的义务。
《民法典》第六百五十八条
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。
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、扶贫、助残等公益、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,不适用前款规定。
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六十三条
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:
(一)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;
(二)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;
(三)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。
赠与人的撤销权,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。
二、恋爱期间借款是否需要偿还
恋爱期间的借款通常需要偿还。根据法律规定,借款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,只要双方达成借款合意且有借款事实,借款人就应当按照约定偿还借款。
在恋爱关系中,借款的性质与一般的民事借款并无本质区别。如果出借人有证据证明借款的事实,如转账记录、借条等,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偿还借款。
然而,如果借款金额较小且双方没有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和方式,出借人在要求借款人偿还时可能需要提供更充分的证据。同时,如果借款是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等情况,还款的具体方式和金额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。
总之,恋爱期间的借款一般需要偿还,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实际证据和双方的约定来确定。
三、婚后财产赠与对方后能否要回
婚后财产赠与对方后,一般情况下较难要回。根据法律规定,赠与合同在财产交付后即产生法律效力,赠与人通常不得随意撤销赠与。但存在以下情形时,赠与人可能有权要回赠与财产:一是受赠方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;二是受赠方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;三是受赠方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。若不存在上述情形,仅以婚后财产赠与为由要求要回,通常难以得到法律支持。但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证据和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。
恋爱期间赠送的房产,若未完